公告:山西省进出口企业: 根据山西省外经贸厅《关于2003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创建企业主页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安排,凡申请2003年该项目的资金补贴进行商务网站、软件开发等建设的进出口企业,请看到通知后尽快与项目组织单位(威泰克公司)取得联系!
- 进口流程 - 出口流程 - 企商动态 - 经贸法规 -
- 经贸服务
- 经贸手册 - 经贸时针 - W T O -
  [ 首 页 ] [ 留学移民 ] [ 出国手册 ] [ 世界文化 ] [ 涉外经贸 ] [ 涉外企业 ] [ 九喜社区 ] [ 繁 体 ] [ ENGLISH ]  
 
出国手册 货币兑换
时区查询 天气预报
  进口流程
人才先行 完备手续
寻找货源 申请批件
货比三家 成本核算
把握条款 签立合同
银行买汇 开信用证
购买保险 安排海运
商检报关 运输仓储
审单付款 付汇核销
生产自用 国内销售
  出口流程
人才先行 完备手续
选择产品 确定市场
寻找客户 申请批件
报价谈判 成本核算
签立合同 准备货源
收信用证 商检报关
国内运输 国际海运
精心制单 卖单收款
安全收汇 依法退税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WTO

入世贸后国有企业亟需法律服务
2002-08-12 08:47:27

    加入世贸后国有企业亟需法律服务
●对WTO有关法律框架缺乏了解的国有企业将面临巨大挑战
●加入世贸后国有企业面临的首要法律任务是建立自身法律应对机制
●在法律服务市场全面开放的背景下提高国内律师服务水平刻不容缓
眼下,我国不少国有企业对于WTO的有关法律框架缺乏基本的了解,在反倾销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可能面临巨大的挑战。
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来说,我国的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缺乏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我国每年国家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大概有3万多项,而申请专利的不到1/3。每年有几万件的科研成果,通过国际讨论会、杂志发表论文流到外国,被外国的厂商所利用。除了自我保护意识差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加入WTO,我国在知识产权方面对其他成员国做出了更多的承诺,因此在将来一段时间里,知识产权纠纷将困扰很多国有企业。
其次,由于现在的国有企业脱胎自以前的国营企业,作为单一主体面对法律问题的准备并不充分。很多国有企业本身并没有专门的法律部门或者常年法律顾问,也就是自身没有应对法律问题的机制。它们往往是以应急性的方式处理面临的法律问题,即当发生纠纷的时候,临时聘请律师,一个纠纷解决以后,这种关系也就解除了。这种模式,是不能适应加入世贸以后的商业竞争的。缺乏法律应对机制的企业,将会遇到越来越多的困难。

推荐给好友 打印本页

 

·[东南亚商务] 新澳自贸协定范围扩大无所不包
·[企业上网] 企业上网与传统媒体的区别
·[专题报道] 市场开拓资金的申请条件
·[专题报道] 项目资金计划管理程序
·[经贸服务] 日本央行再次维持宽松货币政策
·[经贸服务] 世界贸易组织介绍
·[东南亚商务] 日联图并三菱东京缔造最大银行
·[东南亚商务] 韩国经济可能步日本后尘
·[经贸服务] 中国货币政策取向争论
·[企业上网] 商务网站的作用与做法

· “入世”后的文化生活展望
· WTO与中国自由贸易区
· WTO的宗旨和职能
| 关于九喜 | 声明公告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Copyright © 2002 WITECH NET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九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华涉外网         豫ICP010010
Design by 威泰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